中新網11月24日電 據“中央社”消息,根據器官移植法,日本一名未滿6歲的女童被專家宣判腦死,她的父母同意捐出女童的器官。日本對於6歲以下孩童的器官捐獻設有嚴格標準,這是日本從2010年7月實施新法以來的第2例。
  這名未滿6歲女童,23日在東京一家醫院被判腦死。24日,她的器官將被用於移植手術。日本器官移植網絡指出,女童的家人答應讓女童在被宣判腦死的階段捐出器官。
  據稱,女童的心臟、肺、肝、腎等器官將捐出。她的心臟將捐給一名在大阪大學附屬醫院等待動手術的未滿10歲男童。
  她的肺、肝將捐給在京都大學附屬醫院等待動手術的未滿10歲男童及另一名10多歲的女性。其中一顆腎將捐給在東邦大學醫療中心大森醫院的50多歲男性,另一顆將捐給在東京女子大學醫院的40多歲女性。
  日本於2010年7月修改“器官移植法”,規範未滿15歲孩童的器官捐獻判定腦死標準,針對未滿6歲孩童的器官捐獻,判定腦死的標準極為嚴格,因為未滿6歲的幼兒腦的恢復力強,這次這名未滿6歲女童是於21、23日接受2次判斷後,宣判腦死。
  女童的父母通過日本器官移植網絡發表聲明表示,“女兒熱心助人、看到有困難的小孩,就會主動問候,是個很善良的小孩,相信女兒一定會贊成。如果女兒在短暫人生的最後能救活其他人,對於做父母的而言,是最大的慰藉。”  (原標題:日本6歲女童被判腦死 父母捐出其器官救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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